FedEx 国内服务货物申报价值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责任限制:
除非寄件人已在运单的“货物申明价值”栏内申报较高的运送货件申报价值,并已缴付适当的附加费用,联邦快递对任何托运货件遗失、毁损或延误或其它有关运送索赔的最高责任以每票人民币 100 元或每公斤人民币 20 元为限,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对已申报更高托运申报价值的货件 (按照以下申报货件价值之限额而定) ,联邦快递对遗失、损坏或延误等所承担的责任不会超过货件修缮费用、折旧后价值或更换费用(取三者最低者)。
二、货物申明价值:
寄件人在交运货物时,可选择在运单的“货物申明价值”栏内如实申报所托运货物的价值。每票托运货物允许的最高货物申明价值为人民币 25 万元。(有关本公司的有限责任,请联系我们的 客户服务代表 或参见运单背面«契约条款»中的相应规定。)
三、托运价值特别高的货物:
含有下列类别中所列价值特别高货物的货件,其最高托运申报金额为人民币 7000 元。联邦快递对此类货物的最高索赔责任为人民币 7000 元或每公斤人民币 20 元,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工艺品 |
古董 |
玻璃器皿, 易碎品 |
珠宝,包括手表及宝石项目 |
贵金属 |
皮草 |
驼鸟蛋和鸸鹋蛋 |
收藏品 |
电影及摄影作品 |
吉他及其它二十年以上的乐器 |
任何因其自身性质而特别容易损毁或其市场价值特别易于浮动或难以确定之物品 |
四、货物申明价值附加费:
当单票货物的申明价值高于每票人民币100元或每公斤人民币20元的较大值时,联邦快递将按货物托运单上填写申明价值的0.5% 收取附加费。每票最低附加费为人民币2元。(具体计费标准请联系我们的 客户服务代表 或参见托运时有效的费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