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關條例最新資訊
進口印尼的木質包裝貨物實施新措施
由2009年9月1日起,所有進口印尼而以木質物料(WPM)包裝的貨物必須按國際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標準(ISPM)第15項規定煙燻或加熱處理有關包裝物料。
如木材厚度少於 6毫米、或屬已加工處理之木材如膠合木板、由加工木材包括膠合木板、碎木板和定向刨花板製成的包裝物料則不在此限。如欲了解更多有關ISPM 第15 項豁免的材料,請瀏覽: https://www.ippc.int/servlet/BinaryDownloaderServlet/133703_E.pd.pdf?filename=1240490152156_ISPM_15_Revised_2009_E.pdf&refID=133703
如您的貨物的木質包裝物料並未符合上述防疫規定,貨物可能於14 日後被銷毀,而費用則需由寄件人負責。因此,請確保閣下託運往印尼的貨物符合此新規定。
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的顧客服務部聯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