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和服装商品进口至美国的修订要求


2009610日起,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商品至美国的发件人,只有在其货件价值超过250美元时需申请“正式报关进口”。这是由于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定取消纺织品和服装商品的贸易配额,以此取代之前的国际协定,美国进口政策的修订由此产生。

 

如今,价值低于250美元的纺织品和服装商品可以通过更加简便快捷的非正式进口报关流程得以放行。对于价值低于200美元的货件,只要使用舱单数据,且其描述能够表明货件所含物品,亦可放行。我们建议发件方在出口至美国的空运单上提供准确信息,同时美国的进口商也需检查空运单上要求准确描述的内容,因为这是确保低值货件能够及时入境并放行的关键因素,也是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需要承运人提供的部分预先提交信息。

 

更多有关纺织品和服装商品的修订版政策的信息,请咨询联邦快递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