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实行儿童用品含铅限量新标准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近日已开始实行《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关于12岁及以下儿童消费品含铅限量标准的某些条款。
此含铅限量标准适用于以下情况:
- 于2009年2月10日前生产,包括已售出的及在架待售的儿童用品
- 于2009年2月10日后生产的儿童产品,任何可接触的零部件其含铅量超过百万分之六百(600 ppm)的含铅限额,需告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包括:
- 在美国为销售而生产、进口、分销,为分销而存储,为销售而供应的儿童用品
- 或于2009年2月10日之后售出的儿童用品
另外,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还就该规定宣布:
- 禁止含铅量超出新标准的儿童用品出口销售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告知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一般情况下,在被相关部门裁定为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产品被检测出含铅量超过了600ppm,该机构不予起诉
欲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参考:
-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网站,链接地址为:http://www.cpsc.gov/about/cpsia/cpsia.html
- 联邦注册公告(第74卷,25号/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 公告),链接地址为:http://edocket.access.gpo.gov/2009/pdf/E9-25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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